本公司提供商业欺诈调查取证的范围

时间:2011-03-14 16:5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商业欺诈的行为分类


  欺诈分为两种情形:积极的行为进行欺诈和消极的行为进行欺诈。 

  积极欺诈行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言词或行动提供虚假的信息,使对方受该信息的影响导致意思表示错误。

  消极欺诈行为是行为人违背法律规定或诚信原则不尽明确告知的义务,致使对方没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不论是哪一种商业欺诈行为,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欺诈。同时,欺诈的手段必须远远超出法律或商业习惯所允许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商业吹嘘”限度,而是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并且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

商业欺诈是欺诈行为的一种,是指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和签订虚假合同以及非法行医等误导、欺骗钱财,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自有商业公司开始,商业欺诈行为就已经存在,随着商贸活动越来越多,商业欺诈的类型也越来越多。商业欺诈可能是雇员所为,也可以由外部人员所为,据商业欺诈调查数据统计,大多数犯案人员是内部雇员,而且其中超过一半是管理人员。因此,企业防范商业欺诈的重点在于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要有欺诈防范意识,并开展有效的事前反欺诈调查。

 
商业欺诈调查主要针对下列欺诈行为进行调查:


 1、知识产权欺诈。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设计、顾客资料等资料比公司的有形财产更重要,因此,员工或者他人更想窃取这方面的资产。

 2、保险欺诈。保险欺诈有很多种类,包括夸大要求、虚假报告(为并未发生的事故要求保险赔偿)、虚假人寿保险要求(伪造死亡证明)、重复要求赔偿、通过犯罪来获得赔偿,如纵火等等蓄意通过保险来减少支出。

 3、虚假账目。虚假账目主要是夸大公司资产额或者故意轻描淡写公司的债务,以便于从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使股价上涨、吸引消费者、获得红利、掩蔽对于资产的挪用、隐瞒损失等。

 4、收取回扣或者佣金。通常是雇员与第三方相勾结,从供应商处接受回扣或者佣金,造成最终的合同价格对公司十分不利。

 5、雇员或者管理层欺诈。包括直接挪用现金或者公司资产、制造虚假的支出报表等。

 6、投资方案欺诈。包括通过许诺给消费者可观的回报以获得资金,其实却用作个人用途。

 7、挪用资产。任何商业资产都可能被挪用,雇员、第三方、或者雇员和第三方相勾结起来挪用公司资产。
  



  欺诈行为的界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第6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商业欺诈的表现形式

  主要表现形式有合同欺诈、广告欺诈、价格欺诈、服务欺诈、包装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