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工程与商业秘密侵权的说明

时间:2013-05-02 13:5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所谓“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实践中,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地位,获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常常安排技术人员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以获取该产品的有关技术晝思。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反向工程研究对象的产品必须是从公开的渠道,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的,比如从市场上购买所得。否则,如果从竞争对手车间里面偷盗一尚未问世的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即便获得了技术信息,也是侵犯商业秘密的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通过反向工程的方戈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通过反向工程所获取的技术信息,可以与原商业秘密享有一样,合法地使用该项技术。

应当注意的是,在实务中,许多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为了规避法律的制裁,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我国《最高人民法理不正兰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不予支持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行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也规通过反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的,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但产品系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除外。